来源:鼓楼区政法委综治办 发布时间:2019-11-29 10:22 访问次数:{{ pvCount }} 字体显示: 大 中 小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从2019年11月28日起,区委派出巡察组对区委政法委员会(含综治中心)、区审计局(区建设项目预决算审计中心)等4个单位党组织开展为期1个月左右的巡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时间
2019年11月28日- 2019年12月28日(具体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
二、巡察内容
重点巡察监督党的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法规有关规定,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情况。重点检查被巡察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尊崇党章、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情况,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执行党的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选人用人情况,着力发现基层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等突出问题
三、巡察对象及联系方式
1.区委巡察一组:区审计局(区建设项目预决算审计中心)
举报电话:87556120(受理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邮政信箱地址:福州市津泰路98号巡察一组信箱
收件人:福州市鼓楼区委巡察一组
举报信箱地址:鼓楼区津泰路98号档案综合楼4楼西侧电梯口
电子邮箱:fzglxcyz@163.com
2.区委巡察二组:区委政法委员会(含综治中心)
举报电话:87556117(受理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邮政信箱地址:福州市津泰路98号巡察二组信箱
收件人:福州市鼓楼区委巡察二组
举报信箱地址:福州市津泰路98号巡察二组信箱
电子邮箱:fzglxcez@163.com
欢迎广大群众在巡察期间,针对巡察内容涉及的人和事通过写信、打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与相关巡察组联系。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涉法涉诉、个人利益诉求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管理原则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集中巡察结束后,巡察组按要求将所设信访平台全部关闭,不再受理信访事项。党员干部和广大群众可依照有关规定依法信访。
特此公告
中共福州市鼓楼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