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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罪犯适用社区矫正?

时间:2019-01-16 16:25 来源:鼓楼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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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福建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试行)》第二条规定,下列罪犯适用社区矫正: 

  一、被判处管制的; 

  二、被宣告缓刑的; 

  三、被裁定假释的; 

  四、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包括: 

  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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