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他 来源:鼓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18-09-19 16:23 访问次数:{{ pvCount }} 字体显示: 大 中 小
事项名称 |
干部退休异地安置福州落户 |
办理单位 |
福州市鼓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公务员局) |
事项类别 |
其他依法实施的行政权力 |
法律依据 |
1、国务院关于颁发《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1978〕104号); 2、《关于福建省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暂行规定》(闽政办〔1989〕30号); 3、《关于进一步加强退休干部管理工作的通知》(榕政〔1983〕综14号) |
办理程序 |
异地退休干部携带需提交的材料,到要求落户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申请,经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核实,符合进榕安置条件的,填写《异地安置申请表》一式二份,报福州市鼓楼区行政服务中心一层区人社局窗口。 |
办理条件 |
原籍福州市或子女等直系亲属在福州市工作(生活),且在福州有私人住宅。 |
申报材料 |
1、本人退休证(退休批复)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所在地县以上人事部门介绍信; 3、本人户口簿及复印件; 4、申请落户的福州市直系亲属户口簿及复印件(落户在福州直系亲属的需提供此材料); 5、本人要求落户的住房条件证据及复印件; 6、随迁配偶(子女)关系证明(随迁配偶是工人身份的不随迁); 7、经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审核盖章的《异地安置申请表》一式二份。 |
收费标准 |
本事项不收费 |
收费依据 |
无 |
办理时限 |
5个工作日 |
办理机构 |
区人社局工资福利科 |
办理地址 |
福州市鼓楼区温泉公园路89号福州市鼓楼区行政服务中心一层区人社局窗口 公交站点:市行政服务中心 公交线路:22、121、166、322 |
办理时间 |
法定工作日: 夏时制: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非夏时制: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
联系电话 |
0591-87552539 |
投诉电话 |
0591-88085768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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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办事 |
□婚姻登记 □生育收养 √户籍管理 □教育 □文化 □医疗 □公用事业 □住房 □就业 □社会团体 □社会保障 □交通 □死亡殡葬 □综合其他 |
企业办事 |
□设立变更 □纳税 □年检年审 □质量检查 □安全防护 □商务活动 □劳动保障 □人力资源 □资质认证 □建设管理 □破产注销 □综合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