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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鼓楼区侨城广场人才公寓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1-25 11:07 来源:福州市鼓楼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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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区委、区政府关于人才住房保障工作要求,根据《鼓楼区人才公寓建设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现就侨城广场人才公寓申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及条件 

  (一)申请对象 

  1 型:福建省高层次特级、A 类人才; 

  2 型:福建省高层次 B、C 类人才,福州市高层次 D 类人才; 

  3 型:福州市高层次 E 类人才、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副高级 及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才,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技能人才; 

  4 型:双一流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5 型:福州市高层次 F 类人才、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技 师职业资格技能人才、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技工院校 全日制(预备)技师班毕业生。 

  (二)申请条件 

  1.申请人应在我区用人单位工作。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应为 鼓楼区区属;企业所得税地方贡献部分应含鼓楼区财政收入;合 

  伙制企业等不产生企业地方贡献的其他类型用人单位,申报人个人所得税应为鼓楼区财政收入。 

  2.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 1 年(含)以上劳动合同,或本人 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3.人才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申报,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均 要求在福州五城区(含高新区、不含长乐区及马尾区)无房产,且5年内未有房屋(住宅)交易记录,未享受省市其他住房优惠政策;申请家庭为离异的,离异时间需满 2 年。 

  4.在我市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满 3 个月,其中 3-5 型人才须落户福州。 

  (三)租金标准 

  1.人才公寓租金基准价格综合考虑公寓户型配置、市场价格水平、管理运行成本等因素确定,2023年租金基准价为2300元/月/套,个人缴交租金为基准价的 70%,即1610元/月/套(市场评估租金每3年调整一次)。特殊优秀人才可通过“一事一议”方式研究审核。 

  2.租赁期间产生的押金、水、电、有线电视、网络、物业及其他应由承租人承担的相关费用,由申请人承担并按时缴纳。 

  (四)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 3 年,租赁协议一年一签,原则上每名申请人最多续租2次。租赁期届满需要续租的,应在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内提出申请进行审批研究。 

  二、申请与办理 

  (一)申请时间 

  2023 年 8 月 10 日(星期四)至 8 月 17 日(星期四) 

  (二)申请程序 

  1.申请。申请人填写《鼓楼区人才公寓租赁申请表》(附件1),并附下列材料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用人单位负责审查 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1)人才公寓租赁申请表;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 

  (3)人才资格证明材料(如: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在线验证报告/职称或职业技能等级相关证明材料/高层次人才证明材料); 

  (4)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证明; 

  (5)个人以及家庭成员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记录(现状与历史); 

  (6)承诺书。 

  2.审核。教育、卫生、国有企业等单位报其主管部门、其他企事业单位报所属街镇、园区进行初审,审核单位负责检查申请材料的完整性,若有缺漏须及时通知申请人本人进行补件。 

  3.确定。区人社局对申请人资格条件及申请材料进行复审,确认无误后报送区委人才办,由区委人才办提请会议研究确定。 

  (三)入住程序 

  1.房源分配。根据人才公寓房源情况,按照申请类别1-5型实行轮候分配。若符合条件的人才超过房源数量,以抽签实行轮候配租。 

  2.选房。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按照人才层次从高到低的顺序,分批次进行现场选房,同一层次人才采取现场摇号的方式决定选房顺序; 

  3.签订协议。确定房源后,由人才与区城投集团签订租赁协议。 

  4.租金交纳。租金委托区城投集团代收。 

  三、日常管理 

  区委人才办、区人社局负责申请人的资格审核及年审工作,审核名单汇总至区城投集团,由区城投集团负责汇总确认名单和房源情况做好配租管理及人才服务,对不符合条件的及时清退。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退出人才公寓: 

  1.人事关系调离鼓楼或不在鼓楼的; 

  2.在福州五城区(含高新区、不含长乐区及马尾区)购房的; 

  3.改变所承租人才公寓用途或破坏、擅自装修,拒不恢复原状的; 

  4.无正当理由连续 6 个月以上闲置人才公寓,或未按规定缴纳租金的; 

  5.其他需要退出的情况。 

  以上情形经确认,次月起停止租赁优惠,租金按基准价收取。属情形1的,必须在3个月内主动退出;属情形2的,待交房后6个月内主动退出;属情形3-4的,立即清退,并记录个人诚信档案。承租人申请退出人才公寓的,按书面申报、解除合同、退出房屋的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四、注意事项 

  1.具体选房时间待审核结束后另作通知; 

  2.选房当日不设置看房环节,直接填报意向房源,申请人可自行至公寓现场查看,联系人:郭薇薇,联系方式:18305926447; 

  3.在租赁期间,每满一年须提交人才及配偶的在职证明、无房证明,由区城投集团进行入住资格年审。 

  附件:1.侨城广场人才公寓租赁申请表 

         2.侨城广场人才公寓租赁申请汇总表 

         3.鼓楼区人才公寓租赁申请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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