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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征集2023年第一批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例的通知

闽市监广〔2023〕13号

时间:2023-03-13 11:21 来源:鼓楼区市场监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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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

  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以案释法、教育警示和社会舆论监督作用,推动医疗美容等专项整治深入开展,省局将于近期发布2023年第一批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例。现就征集案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及案例要求

  (一)请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报送涉及医疗美容、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医疗服务等事关群众健康重点要点工作领域典型案例不少于5个(2022年第三批报送的有关案例已作为备选案例,不再重复报送)。

  (二)要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的事实,就案件基本情况、违法行为、处罚结果,形成200字左右的案例并附行政处罚决定书电子版(案例编写格式以2022年省局公布的第三批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例为范本)。

  (三)要认真筛选把关,确保上报的案例具有典型性、指导性,案情清晰,证据充分,定性准确,符合法律法规和执法程序的规定要求。

  (四)报送的案例应为2022年下半年以后结案的案件,并已将行政处罚信息进行公示。

  二、报送时间及联系方式

  请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于2023年2月17日前,将典型案例通过OA系统报送至省局广告处。联系人:林强,联系电话:0591-87567306。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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