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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第四季度鼓楼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自查情况的公告

时间:2023-12-11 10:48 来源:鼓楼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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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以下简称《指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123号,以下简称《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文件要求,2023年第四季度,我区高度重视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与管理工作,严格对照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考核指标,对区政府门户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进行自查自纠整改。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网站方面

  鼓楼区政府门户网站纳入普查范围,网站运行正常,信息更新情况总体较好。

  (二)政务新媒体方面

  本季度注销1个,目前鼓楼区纳入普查范围的政务新媒体共24个,其中政务微博2个,微信公众号19个,抖音1个,视频号2个。各政务新媒体运行正常,未发现泄密、安全事故、2周内内容不更新等严重问题,未发现购买“粉丝”、强制点赞等行为,信息更新情况总体较好。

  二、自查结果

  (一)网站方面

  从自查结果看,鼓楼区政府门户网站未发现泄密、安全事故、2周内内容不更新等单项否决问题,网站首页可用性、首页信息更新、互动回应等方面检查结果良好,自查结果合格。网站总体上符合《政府网站发展指引》及省、市政府网站普查的有关要求。但是,网站自查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如个别栏目存在内容更新不及时,文章内容存在错误等问题。

  (二)政务新媒体方面

  从自查结果看,我区各政务新媒体总体上符合省、市普查的有关要求。但是,自查中发现个别政务新媒体号存在菜单栏栏目链接错误等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区已下发《关于2023年第四季度门户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要求各单位加强和完善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日常管理工作,严格对照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和考核指标开展整改工作。截至目前,对于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自查发现的问题,均已及时整改到位。

  三、提升措施

  我区将继续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和省市对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的工作要求,每天登录省市政务新媒体监管服务平台和福州市网站群运维监测平台,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到位,每月严格开展自查自纠整改工作,每季度公开自查情况并通报一期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监督检查情况,努力推进鼓楼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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