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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9年职工医疗保险和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任务的通知

时间:2019-10-24 09:44 来源:鼓楼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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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办事处、洪山镇政府,区直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的工作要求,加快推进医疗保险全覆盖,实现医保基金规模稳步增长,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管职责划转工作的通知》(闽税发〔2019〕30号)和《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 福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2020年度福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的通告》的要求,现下达2019年职工医疗保险和2020年鼓楼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任务,请各街镇及各相关部门认真落实,确保完成工作目标任务。

  一、工作目标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也是新时代医疗保障工作全面启动、整体发力的开局之年。各街镇、各相关部门要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努力做到应保尽保,要按照“到2019年底,确保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基金征缴收入与上年相比不降低,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的要求,完成全年参保任务数。

  二、工作职责

  (一)鼓楼医保局、区税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各街镇要认真做好辖区内职工医疗保险参保工作,落实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按规定参加职工医疗保险。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相应工作联系机制,完成2019年职工医保参保任务数。

  (二)各街镇、社区相关人员要切实负起属地责任,按照医保缴费业务培训的工作要求,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宣传、政策解释、缴费参保等工作,并协调好辖区内省市属学校在校生的参保工作。严格落实各项工作部署,提升服务水平,切实提高群众满意率,确保按时完成参保缴费任务数。

  (三)区税务局、鼓楼医保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卫健局、区残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等部门要通力配合,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加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管职责划转的解释、申报、宣传缴费等力度,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妥善应对居民咨询与投诉。鼓楼区税务局要主动作为,抓好划转交接、制度建设、信息系统搭建、征管服务改进等一系列工作,确保工作衔接到位,服务水平、服务质量只升不降。鼓楼医保局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相应工作联系机制,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有序推进相关工作。区教育局负责做好区属学校在校生的参保登记、缴费宣传、引导申报工作。区民政局、区残联和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重点做好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员和优抚对象(含“革命”五老人员)的医保参保工作,及时向福州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提供医疗救助人员的相关资料,做到应保尽保。区卫健局负责督促各级医疗机构合理控制医疗费用增长,做好各医院鼓楼户籍新生儿参保数据筛查摸底申报工作。

  三、工作要求

  2019年职工医疗保险及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区直各有关部门、各街镇要统一思想,提高站位,深入贯彻落实区政府的工作要求,共同做好职责划转各项事宜,以多形式、全覆盖的方式做好医疗保险费征缴政策的宣传,确保完成工作任务。

 

  附件:1.2020年鼓楼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任务清单

        2.2020年鼓楼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参保缴费工作职责

        3.2019年鼓楼区职工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职责与任务清单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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