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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125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时间:2024-04-10 16:41 来源:鼓楼区残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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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旭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大龄心智障碍者社会支持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扩大心智障碍者中等职业教育规模”的答复。我会考虑到此类群体的特殊性,一是每年有针对性开展就业需求摸底调查,主动对接企业,向企业宣传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的各项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吸纳更多残疾人。2022年给予11家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企业补贴154.46万元;审核发放252名残疾人灵活就业社医保123.88万元,(其中智力残疾人42人);2023年给予12家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企业补贴111.92万元;审核发放251名残疾人灵活就业社医保129.01万元,(其中智力残疾人47人);二是了解和掌握辖区内此类群体的就业意向和职业培训需求等信息,主动协调对接企业针对性开展就业培训工作,帮助大龄智力残疾人提高就业技能,提供就业方向指导以及就业岗位推荐等,共计培训6场,共计67名残疾人参加(其中智力残疾人6人);2023年至今联合省、市残联、市、区税务局、鼓楼区人社局等单位举办5场残疾人就业招聘会,近150名残疾人签订就业协议,其中智力残疾人48人;三是鼓励用人单位及辅助性就业单位自主开展业务技能提升培训,并根据实际进展,切实做好培训录入工作,累计已培训就业年龄段残疾人675人(其中智力残疾人134人),培训率50.5%,数据完整性达到100%。截至目前,给予我区四家辅助性就业机构补贴58.41万元:福州三正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福州鼓楼区喜乐包装有限公司、福州市星心达科技贸易有限公司和福州心启航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共吸纳智力和多重残疾人76名。
  二、关于“建立多元化心智障碍者养老机构”的答复。我会依据福州市残联、福州市财政局关于修订《福州市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榕残联〔2022〕144号)文件精神,(一)对安置智力类的日间照料康复服务机构给予补贴,一是一次性建设补贴:安置残疾人人数10-15人,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15万;安置残疾人人数16人及以上,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20万;二是机构运营补贴:根据机构实际收住和服务的托养对象人数,按照每人每月200元标准核发;三是意外伤害保险补贴:对机构为托养的残疾人购买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和附加团体意外伤害医疗、身故保险等商业保险的,可按照每人每年不超过200元的标准按实际保费给予补贴。截至目前,投入32.79万元补助我区四家日间照料托养服务机构:福建省阳光之家康复服务有限公司、福州市小百灵康复服务有限公司、福州心启航康复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和福州爱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共吸纳82名智力、精神等托养服务对象,为其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和护理、生活自理能力训练、社会适应能力辅导、职业康复和劳动技能训练、运动功能训练等方面的社会服务。(二)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对智力、精神及重度肢体类的残疾人家庭开展居家托养服务,每人每月服务金额为300元,一年3600元。2022年为131名贫困残疾人提供居家托养服务(其中智力残疾人63人),共计14.306万元;2023年为103名贫困残疾人提供居家托养服务(其中智力残疾人48人),共计22.926万元,为残疾人提供打扫卫生、理发、洗头、上门做餐和送餐、家电维修和协助康复训练等服务项目。
  下一步,我会将继续认真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积极主动,加大残疾人职业培训力度,支持福州开智学校开办中等职业教育班,促进大龄智力残疾人群体稳定有序就业。感谢您对我区残疾人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专此答复
  分管领导:彭文良
  联 系 人:林凤铭
  联系电话:86276170

  
  福州市鼓楼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4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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